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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通报20起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57名厅官遭处分

日期:2010-11-17    作者:    编辑:    来源:监察审计处
摄影 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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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介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查办案件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郝明金表示,目前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4月底,共排查项目28.1万个,发现问题10.2万个,整改和纠正问题3.15万个。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发布会上郝明金重点通报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

        (一)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插手土地开发收受贿赂案

        王庆海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征地拆迁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936万余元、港币20万元。其中,帮助某汽车销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其情妇谋利400万元;帮助该公司将取得的土地部分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并提高容积率,收受人民币300万元;帮助某房地产公司取得27余亩土地,收受商品房15套(价值人民币415万余元)。2009年11月,王庆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收受贿赂案

        林崇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向某商人低价出让土地,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404万元。林崇中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三)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受贿案

        吴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变更土地用途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58万余元。2009年10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吴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

        (四)河南省许昌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国华以“干股”形式收受贿赂案

        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承揽工程,以收受“干股”等形式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59万余元、美元2000元。2009年11月,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王国华有期徒刑十五年。

        (五)云南省大理州原州委常委、副州长黄永华收受贿赂案

        黄永华利用职务便利,在建设宣传、新闻单位职工住房期间,未经集体研究,未采用招标投标形式,个人指定某开发商负责开发建设;多次出面找有关领导打招呼,帮助开发商获得建设用地,收受开发商人民币100多万元。黄永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周光全利用为企业提升资质等收受贿赂案

        周光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17万余元、美元8万余元。其中,应某建筑公司请求给有关方面打招呼,使该公司资质由三级提升为二级,并帮助该公司解决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收受人民币110万元。应某公司请求,以批示、打招呼等形式为该公司在竞标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该公司为周在上海支付购房款100万元。此外,周光全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周光全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七)四川省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受贿案

        周学文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其中,为成都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100万港元在澳门购买的车铺两个、价值10万港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及人民币40万元,事后,周学文将上述两个车铺以367万港元出售。为成都某新技术公司、某置地物业公司承揽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800万元、港币200万元。2009年11月11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学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八)浙江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戴备军在项目环评、物资采购中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案

        戴备军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01万余元。其中,担任省质监局长期间,为请托人承揽省质监局办公楼工程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6万元。担任省环保局长期间,在化工和制药项目环评及项目审批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6万元。2010年4月,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戴备军无期徒刑。

        (九)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何再贵利用单位建房收受贿赂案

        何再贵利用省公安厅建设干警住宅楼之机,将两家不具备高层建筑资质的挂靠公司先后引荐给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省公安厅有关人员。何再贵配偶从中收受好处费40万元,何再贵以借为名索贿80万元。此外,何再贵尚有331万余元家庭财产来源不明。2010年3月,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何再贵有期徒刑十一年。

        (十)云南省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利用建设专家公寓收受贿赂案

        吕亦才在担任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期间,利用主管专家公寓项目的职务便利,委托云南金沙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并争取到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为感谢吕的帮助,该公司在吕亦才退休后,送给其人民币100万元及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5.98万元)。2009年12月1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吕亦才有期徒刑十一年。

       (十一)山西省国资委监事会原主席王义堂利用为下属企业介绍工程项目受贿案

        王义堂利用职务便利,为国资委下属公司介绍建筑工程项目,从中索贿共计人民币550万元。2010年1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给予王义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在土地开发和整理中收受贿赂案

        许建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国土资源项目立项审查、评审和土地项目整理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21万余元。2009年11月2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许建斌有期徒刑十五年。

        (十三)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蒋永利用调整容积率收受贿赂案

        蒋永在担任遵义市总工会主席期间,以修建市工人文化宫名义修建办公大楼,多次找市规划局领导要求增加工程项目楼层及容积率,并为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城市配套费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58万元。2009年11月,蒋永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十四)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贪污、滥用职权案

        赵文娟利用担任苏州市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动用该局预算外资金人民币1150万元,为财政局下属联发公司支付受让苏州某旅游公司所属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及相关费用,后几经转手将其中650万元转入供其专用的苏州市某单位私设账户。此外,赵文娟滥用职权,导致1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2009年12月11日,法院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赵文娟无期徒刑。

        (十五)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葛雄为企业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案

        葛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有关企业承揽本单位工程项目,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56万元、美元5万元。2009年12月,葛雄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十六)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利用校区建设收受贿赂案

        于永和在延边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分管后勤基建工作的便利,为开发商承揽学生宿舍楼和绿化工程等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2009年12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给予于永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七)海南省三亚市原市长助理曾清泉利用调整容积率收受贿赂案

        曾清泉利用担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和市长助理的职务便利,在规划审批、调整容积率等方面,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400万元。2009年11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给予曾清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内蒙古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周玉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矿业权审批转让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21万余元、美元2.4万元。2009年11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周玉无期徒刑。

        (十九)湖南省郴州市规划局原局长余亚军受贿案

        余亚军在担任郴州市建委副主任、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06万余元、美元6000元。2009年11月,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余亚军有期徒刑十三年。

        (二十)安徽省合肥市评标专家受贿案  合肥市7名评标专家应投标公司的请托,在评标中为投标公司打出高分使其中标,先后非法收受财物24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7名评标专家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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