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 厅长 朱世宏
(2014年3月14日)
同志们:现在开会!
2月27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到各项改革举措之中,把反腐倡廉要求体现在考试招生、经费管理、师德师风、选人用人等各项制度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今天会议,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会,又是落实省委和省纪委2014年反腐倡廉任务的部署会,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我省教育行风建设的动员会。这次会议前,我和狄志军同志、洪流同志专程到省纪委,就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向王怀臣书记作了汇报,得到了他的充分肯定和具体指导,王怀臣书记鼓励我们要把握好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带头抓、认真做、大胆试,要在系统预防腐败方面有所作为,变教育系统去年出现严重贪腐案件的坏事为促进行业作风转变的好事,切实树立教育工作者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良好形象。
今天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和厅级领导,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蓉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州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地方的各省属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面,请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狄志军同志作工作报告。
……
同志们,刚才狄志军同志总结了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情况,安排布置了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四个问题。
一、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一岗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否则,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2010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规定》的主要特点,就是增强了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反腐倡廉“一岗双责”时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党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持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一起抓,“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勐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坚决惩治腐败。从去年以来中央直接查处10多个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贪腐案件可以看出,党中央不仅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作为最高的政治主张,更是把惩治腐败作为治理国家的政治行动。
我对“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体会,就是上级把一个部门、一所学校、一支队伍交给你,你就要敢于担当起这个责任、勇于担当好这个责任。因此,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首要的就是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切实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我们思考工作、谋划工作、推进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主动把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并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落实好《廉政准则》为重心,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作风不实、行风不正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省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准则》等规定的总体状况是好的,教育行风建设也在逐步深化。同时也要看到,滋生腐败和浸蚀党员的社会不良风气,一度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产生了消极影响,一些单位和党员党性不强、作风不实、行风不正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和干部甚至陷入腐败泥潭而不能自拔,教训十分深刻。
据统计,2012年和2013年,省纪委和地方纪委核查处理的教育系统违纪党员有X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X人,有X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仅2013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X件,经核查立案X件,涉案X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其中县处级干部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其中县处级干部X人)。由此可见,教育系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还没有明显下降。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懈,生活作风腐化的行为,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处理。
《廉政准则》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标准和底线,自觉遵守准则、主动接受监督,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体现。党性强则作风实,作风实则行风正,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对于一个班子、一个单位、一所学校乃至整个行业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强化规则意识和大局观念,坚持把涉及党风的工作一项一项地扎实推进,把关系政风的事情一个一个地认真落实,把反映行风的问题一个一个地主动解决。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纪律规定,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坚持不该做的不做,要求他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带头做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和教育行风的满意度。
三、切实把握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概括讲,就是“一个坚持、二个围绕、三个健全、四个着力、五个提高”。
一是要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全面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二是要围绕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要通过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来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四是要着力在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规范学校办学招生收费行为、规范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范教育纪检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五是要不断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干部的服务能力、监督的保障能力、制度的执行力和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树立教育系统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今年反腐倡廉的具体工作,志军同志已经做了安排布置,这里我再强调五个方面:
第一,要强化责任,纠正纪律松弛问题。当前,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抛锚、作风飘浮、纪律松弛,有的党性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奉行好人主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有的工作不在状态,自由散漫、我行我素。这些现象的存在除个人主观原因外,与一个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去年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同志就反思道,有时为了维护学校声誉和发展,在班子中搞了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对发现的不民主和个人独断等行为,也不能坚持原则及时开展批评,对一些腐败的苗头性问题和不正之风只能事后发发牢骚、放放“马后炮”。事实证明,一个松松垮垮、不坚持民主集中的组织,是没有战斗力的,也是干不成事的,更是对上级组织和同志的不负责任,必须通过强化责任、严明纪律来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班子的团结和谐。
第二,要强化公开,严肃招生纪律问题。考试招生公平是衡量教育公平的重要表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一些地方和学校发生的违规招生和择校乱收费问题,就是社会潜规则在教育领域的具体表现。有的学校招生简章人为地模煳办学条件和招生层次,骗取生源;有的学校搞“一阴一阳”双重收费标准,坑害学生;有的特殊类型招生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引发矛盾;有的学校有偿招生、重复录取、虚假注册问题十分突出,少数考试招生人员甚至与不法利益集团内外勾结、谋取利益,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行风、破坏了教育公平,更是对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挑战,必须重拳整治、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第三,要强化查处,确保教育经费安全。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但有的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在二次分配的资金和专项经费上打主意、下黑手;有的移花嫁木、虚报冒领甚至套取教育经费;有的利用职权贪污、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给学校和国家造成损失。要知道,无论财政拨款还是学生缴费或经营性收入,都属于公有资金,不属于个人或学校所有,都要按“收支两条线”管理,都要受财经纪律约束,都要接受审计监督,这既是规定也是底线,谁突破就要处理谁,就要追究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四,要强化通报,保障政策纪律执行到位。当前,市县和乡镇都在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教育部也将师德师风和补课乱收费问题纳入今年行风建设重点,拟出台相应制度严格管理。今年,我们要采取分类通报和不定期通报的方式,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和反映问题的跟踪核查,同时要通过实行黄牌警告、警示约谈、效能评估、交叉检查等制度,坚决纠正教育系统损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第五,要强化督办,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督办,二是强化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督办,三是强化各地各高校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和落实公务接待制度等情况的督办,四是强化落实上级和省教育厅交办、转办重要工作和信访情况的督办,五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办。总之,要通过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切实解决“软、懒、散、庸”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工作掷地有声。
四、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正风肃纪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到实处。
第一,扎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分布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受教育,各单位和党政领导班子对照“四风”突出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不少整改措施,当务之急就是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文过饰非、避重就轻,防止不正之风出现反弹。
客观地讲,我们一些单位和学校在抓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死角”“盲区”和“灯下黑”现象。比如,去年我们接到省委督查组反映和群众举报,有的单位仍然在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消费;有的学校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方面存在超标等问题。虽然这些问题我们配合省纪委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理,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对照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也属于顶风违纪行为,说明有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政治敏锐性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处理问题优柔寡断、应对群众信访不得要领。总之,还是党风不正、作风不实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认真加以改进。
总的来讲,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标志的作风建设开展以来,教育行风总体有较大改进。从省纪委通报2013年度的社会民调来看,教育厅在X个接受评议的省级部门中排名第X位,改变了以往行风评议“靠边”“垫底”的现象。去年,省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四风”突出问题,同步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大家普遍反映现在开会效率提高了,公务接待和应酬减少了,到基层出差能够轻车简从了,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思考工作上,把更多时间用在读书学习上,这说明中央自上而下持续抓作风建设,深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称赞和认同。
第二,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纪律。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哪些事能做不能做?哪些事应该怎么去做?哪些事做与不做会产生什么样的负作用或严重后果?我们都要认真掂量、慎重考虑、民主决策,也就是说要进行风险评估。决不能越了制度“黄线”、踩了政策“红线”、触碰了纪律“高压线”还不以为然,甚至破了法律“底线”还单纯认为是工作方法不当的问题,还认为是有人故意对着干、乱告状的问题,还要在组织面前强调这样那样一些客观原因。
2012年下半年以来,省纪委先后查处了苏智先、曾黄麟、范昕建、张忠元等高校领导干部的贪腐案件,从案件剖析材料看,他们除了存在滥用公权、大肆受贿、品德败坏等问题外,最重要一条就是在工作中丧失了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许多本应该由集体决策或者需要报告上级、由上级审查批准的事情,他们基本都是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根本没有把上级和组织放在眼里。这样深刻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认真记取,决不能视上级领导为“空中楼阁”,置党的组织纪律于不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明党的纪律,深化党的作风建设”要求,从内心里敬畏权力、敬畏组织、敬畏纪律,做到真诚对待组织,充分依靠组织,时刻相信和服从组织。
今年,我们要着重对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要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案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对严格控制因公临时组团出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出境严格审查和请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对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责任追究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要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三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今后,对于发生在本地区、本学校的严重违纪案件,必须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规定,既要对违纪者个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也要追究所在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由于监督失察所应担负的责任。
第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据教育部2013年四季度通报,全国治理办受理的教育信访举报中,四川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3位,信访总数较上年同比下降69%,信访督办件办结率100%。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群众对学校乱补课、择校乱收费、考试招生不规范和教师绩效管理方面的反映仍然比较集中。今年,教育部将出台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规范高校教师兼职行为的意见,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侵占教育惠民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各地各学校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传导正能量的有效方式,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让群众感受到转变作风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第四,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纪委书记主要应履行好监督职责的要求。经请示省纪委主要领导同意,对教育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分工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一是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原则上不安排他们直接分管与教育和教学管理有关的行政、教学、科研活动;不直接参与学校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教师职称评审、学生就业、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不担任应由其他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主管、联系的内部和外部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执纪的权威性、有效性;二是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临时外出,一律按照“双重管理”原则执行报备案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三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临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应当履行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报告、备案的手续。这些意见既是落实省委、省纪委对纪检干部从严要求的规定,也是对纪检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同志们,教育工作举足轻重,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系着千家万户,党的十八提出“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目标,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务必振奋精神,毫不懈怠,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之中。今天的会议内容丰富、要求明确,指导性、实践性都很强。希望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真抓实干的工作成效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今天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