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5-26    作者:    编辑:    来源:

各系党支部: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及时、有序、准确地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等工作,特将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方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如果毕业生将人事关系转往人才交流中心,可将组织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生源地或家庭居住地当地党组织(居委会支部或村支部)。

4、预备党员也可将组织关系申请保存到学院党委半年。

二、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档案问题

1、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由各支部整理完善,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中。

2、毕业生预备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半年,相关档案由各党支部自行保管。已联系了党组织关系去向的预备党员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出,档案由各支部整理完善后,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中。

3、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和已上交的入党申请书由各支部整理完善,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中。

三、组织关系转接具体程序

1.请各支部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的转出方向,并将本系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情况报组织人事处。

2.各支部将审核后的毕业生党员转出具体地址报送组织人事处,并在组织人事处领取转走的“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在毕业生到各系领取毕业证时统一发放给毕业生党员。

四、毕业生党员党费以每月0.2元的标准收取,时间统一交到2011年7月,请各支部书记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将党费收好后交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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