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5-07-10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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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以下简称“重大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揭榜挂帅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限年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四大慢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6.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四大慢病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7.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8.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9.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书及其他附件材料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参与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生物安全、伦理等情况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出具数据汇交承诺书。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大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7日8:00至7月27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 0 2 5 年 7 月 2 2 日 1 8 : 0 0 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民生与服务业科技处指定邮箱。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该重大专项项目由科技厅民生与服务业科技处受理。

三、我院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该项目为A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7月27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 0 2 5 年 7 月 2 2 日 1 8 : 0 0 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单位公章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自行在公文系统申请,申请时选择科研类。

(二)有意申报的老师,请2025年7月24日12:00前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和《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的扫描件(所在二级学院或者部门盖章)

(三)由于该项目截止时间为暑假期间,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提前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申报,请注意申报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vcfe.edu.cn

附件: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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