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5-09-03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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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老师10月816: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5年10月8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自行进入公文系统进行申请,选择科研类)。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选择“法人服务一科技创新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一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一盖章一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二、重点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 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由科技厅交流合作处受理。

三、我院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该项目为A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10月816: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5年10月8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自行进入公文系统进行申请,选择科研类)。

(二)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8日12:00前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申报书、活页、汇总表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和《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的扫描件(所在二级学院或者部门盖章)。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vcfe.edu.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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