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优化学术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现对学校学术论文发表进行规范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术论文撰写
1.学术论文的撰写须实事求是。严禁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2.严禁买卖学术论文。严禁为他人撰写学术论文或由第三方代写或以语言润色为名修改实质内容。
二、学术论文署名
1.在学校工作、学习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完成单位应署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作者署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未参加实际研究的不得在论文中署名。论文发表前应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同意,严禁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署名,擅自编造通讯作者邮箱,或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
3.论文所有署名作者都应认真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所有署名人应对成果中本人完成的部分承担责任,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应对成果整体负责。
4.如有基金资助项目,应按要求对基金资助项目进行标注。
三、学术论文引用
1.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以尊重他人成果;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对文献来源进行标注。
2.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引用的他人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3.引用时涉及版权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四、学术论文投稿
1.同一篇学术论文只能选择一种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发表;同一篇学术论文,只能选择一种语言发表(经相关部门许可的除外),如多种语言发表同一学术论文,按一篇认定。
2.论文署名作者必须对论文投稿行为负责,严禁在投稿中提供虚假同行评议专家邮箱和评议意见等信息。
3.教师投稿时,应根据期刊的主管或主办单位,期刊编号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索要版面费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
五、学术论文发表
1.国内期刊需同时具备CN(国内统一刊号)和ISSN(国际标准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可查,并验证“出版状态”为“正常”。
2.自发文之日起,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应能在知网、万方、维普三大平台之一首页进行全文检索,检索截图需包含ISSN号、出版日期、卷期号、作者全名、论文标题、数据库LOGO等完整信息。
3.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4.部分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刊物,如“一号多刊”即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一号多版”即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 “异地出刊”即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等,学校在教职工科研考核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不予认可。
5.学术论文不包括自传、访谈、书评、微评、图文介绍性文章等。
6.凡出现抄袭、剽窃、篡改、伪造研究成果,以及违规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均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