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水平,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美丽四川建设。
二、课题管理
“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限项,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制申报5项。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1月24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一)该项目为B级项目。因学校限制申报5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11月21日12:00前,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word版本的申报书和汇总表,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如果申报个数少于5项,则全部推荐,如果申报个数大于五项,则组织学术委员进行评审。因此请务必先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会在11月22日反馈意见,请申报的老师根据反馈意见,再进行下一步填报。
(二)请通过审核的老师在11月24日前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同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美丽四川建设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