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一)思政研究专项课题
思政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四川省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需要,重点围绕新时代思政教育理念创新、方法革新与成效提升等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课题
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四川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及语言文化素养培育需求,重点围绕语言文字能力建设、语言文字服务体系构建以及语言文字使用等领域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三)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四川省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重点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关键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为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范式。
二、选题条目
申报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必须从专项课题选题条目中选择(附件1),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不能对题目进行修改。专项每个选题原则只确立1个立项课题。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全省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及从事教育研究的有关单位和社会机构。
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由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初审推荐。高校每个专项限推荐1项。
(二)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3.在研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及其他省级科研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请专项。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4.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5.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与决策咨询报告。相关报告被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报道;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成果须独家注明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四、立项及资助额度
拟立项思政研究专项课题8项,每项资助5万元;拟立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课题7项,每项资助5万元;拟立项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10项,每项资助5万元。
五、工作安排
(一)该项目为C级项目。因学校每一类只能申报1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11月21日12:00前,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word版本的申报书,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如果申报个数少于1项,则全部推荐,如果申报个数大于1项,则组织学术委员进行评审。因此请务必先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会在11月22日反馈意见,请申报的老师根据反馈意见,再进行下一步填报。
(二)请通过审核的老师在11月24日前在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所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在线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同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受托管理单位审核推荐请代为填写“本单位完全了解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负责人之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属实,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合承担该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纸质版不要装订,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加盖公章,加盖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取回纸质件,请项目负责人扫描后自行上传到四川省教育科研管理系统。
六、其他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课题评审有资格审查、专家匿名评审、评委会审议、公示等程序,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组织评审。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28-85876115;
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8-85001158。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