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产教融合的通知

作者:王玉时间:2025-11-10编辑:谢婉莹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点击数:

摄影 审稿 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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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产教融合的战略部署,推动科研项目与产业发展需求深度对接,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产教融合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级项目选题及立项要求

院级科研项目选题应“服务专业建设、支撑教育教学、解决实际需求”,突出核心小切口、易落地,侧重可行性、针对性。其中应用研究应紧密围绕产教融合,聚焦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内部管理中面临的实际技术难题与痛点,确保研究成果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可推广价值。各科研平台在发布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时,需有一定的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合作项目可以是来自合作企业,也可以是有合作企业人员,包括企业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等直接参与的。

各科研平台在发布申报指南时需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备案,项目立项时优先支持成果能够转化的项目。挂靠在有专业的5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校企合作项目需占项目总数的1/4,对不符合以上立项要求的平台项目不予立项。

二、纵向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校外纵向科研项目时,加强组建校企联合攻关团队,鼓励有合作企业人员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企业人员应根据项目具体需求,明确参与的具体工作内容,协助开展成果转化。

三、横向项目开展要求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在承接横向科研项目时,鼓励合作企业参与。横向项目中有外协费预算的,承接委托业务关系的企业须纳入合作企业清单,并进行备案登记。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负责指导科研团队开展产教融合项目选题、申报与实施,定期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过程管理。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校企沟通机制,及时对接研究进展与企业需求变化,确保项目研究按计划推进且符合产业需求。项目结题时,需将项目成果的应用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及科研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科研服务科反馈,联系人:谢老师,电话:8460163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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