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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

发布日期:2020-05-07     作者:焦学磊     编辑:焦学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摄影 审稿 孔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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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

 

根据《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部门职能分工及资产管理范围,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讨论、商议,确定了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学院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主要业务范围划分情况公布如下:

一、信息技术中心:电子信息类、广播电视及音响等设施设备及安装、综合布线服务等。

二、图书馆:图书、刊物、杂志、档案等。

三、教务处:除电子设备以外的教学器材、教材、作业本、教学资料(试卷)印刷、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源和耗材。

四、保卫处:消防、安保器材、保安服务等。

五、党政办公室(宣传部):院级学习宣传资料、宣传品、刊物和报纸印刷、宣传服务、大型活动设施设备租用等。

六、后勤管理处:房屋(场地)、道路、家具(课桌)、水电气设施设备、食材、物业(绿化)、招待所物资、车辆保养及租用、场馆布置等。

七、国有资产管理处:日常办公用品、电子耗材、印刷服务等。

八、同一项目涉及多个归口管理部门的,由主要经费支出的事项来确定归口管理部门。

请各部门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按要求将采购需求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确保采购项目按需设置,采购经费保障明确,采购需求描述准确,采购实施具备条件,实现 “过程规范”“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