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规范有序地开展好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推荐、评聘等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实施办法》。本办法经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一次、二次会议两次讨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反复修改,经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9月12日会议研究通过,公布实施。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数字化校园)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