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党建工作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思政

党建工作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关于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20      信息来源: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责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我院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提高我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旁听范围及内容

  凡涉及我院发展、建设和党建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教职工教育、教学及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原则上应邀请本院的普通党员参与旁听。旁听内容由党政办公室提出,并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审定。

  三、实施步骤

  党员旁听党委会议的组织实施大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做好会前准备

  1.确定旁听议题及条件。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要求,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党委急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考虑,由党政办公室提出旁听议题及旁听党员条件,并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审定。

  2.提前公告。在党委会议召开前 10 日,党政办公室通过下发通知、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发布会议公告。并在公告中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党员旁听的名额、条件、报名方式等。

  3.自愿报名。党组织关系在本地、本单位党委、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参与党内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符合旁听条件的党员,都可向党政办公室申请旁听。自愿参与旁听的党员,到党政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

  4.核实身份。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核实申请旁听人员党员身份,了解其专业特长及对会议议题的熟悉程度等情况。

  5.随机确定。坚持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旁听对象中按不同层面和领域,归类配额随机抽签确定,尽可能体现代表性、针对性和层次性。根据工作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选择确定熟悉会议议题或涉及工作范围的党员旁听,尤其是侧重选择懂业务、有专长的党员旁听。每次会议旁听党员人数一般为 5 10 人。

  6.提前通知。会议召开 5 日前,党政办公室应向旁听党员发放书面通知或旁听邀请函。旁听党员应围绕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会前 2 日及时反馈信息,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组织党员旁听

  1.旁听党员持旁听通知或旁听邀请函,按时参加旁听会议。会场内应设党员旁听专门席位,旁听党员在旁听过程中一般不参与讨论,不参加决策。

  2.通报会前旁听党员征集的意见建议。在会议正式开始前,一般采取会议主持人介绍、印发书面材料、党员发言陈述等方式,集中阐述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供党委会决策参考。

  3.听取旁听党员的评价意见。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接听取旁听党员意见等方式进行。讨论情况及结果的评价意见。

  (三)督促落实会议精神

  1.意见反馈。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和答复,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回音。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在 15 日内给予回复,并征求其满意度。

  2.决策实施。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研究采纳决策后,要以工作督查表的形式明确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解决途径和期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全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工作,旁听党员所在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并提供必要保障。

(二)促进作用发挥。旁听党员应主动作为,当好党委的宣传员,向群众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实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要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2010年4月22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学校疫情防控“接诉即办”热线电话:
白天值班电话:84642011(8:30-17:30 )
24小时值班电话:84642001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备案号:蜀ICP备09007706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168 号    版权所有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