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职院行〔2020〕133号
关于印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
和紧缺领域平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保障四川省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电子商务紧缺领域平台项目(简称工作室(平台))工作顺利开展,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根据《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7]7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353 号)等规定,学院制定了《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关于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平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2020年9次院长办公会(6月29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平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年6月29日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