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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30      信息来源:武装保卫部      文字:武装保卫部      编辑:吕男      点击:      分享到: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我院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楼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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